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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标注册转让过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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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标注册转让过程是怎样的?

作者:四川永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0 08:43:32

商标转让,想必任何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都会明白一种获得商标的方式。许多企业在比较了商标转让和商标注册两种程序后,往往会选择商标转让的渠道。由于商标注册成功率太低,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会受到太多因素的影响,商标转让因其具有时间优势而占据了上风。即使它需要花很多钱购买商标,它也赢得了许多商标申请者的心。那么,成都商标注册转让过程是怎样的呢?成都商标转让方式有哪些?

1、国内商标转让流程如下:

一、准备好《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和商标转让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商标局注册大厅。委托商标代理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准备材料,并编制注册商标转让委托书;

二、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后,应当对该商标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向商标局提交补充转让材料;

三、商标局审查合格后,在商标公告中对转让的商标予以公告。在公告期间,它没有如有异议,由商标局出具《商标核准转让证书》。整个商标在的转让过程大约需要6-8个月。

2、在转让国内商标有两种方式:

一、自己处理。商标转让可以到商标局申请,这是比较困难的。一方面,商标局地处,任重道远;另一方面,商标转让申请人对《商标法》不清楚,容易导致商标转让过程中出现问题。

二、商标代理。如果移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有效避免商标转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为商标代理服务是以专业团队的形式进行的,每个团队负责不同的业务板块和细节,可以使每一步都更加专业。

在此,我们为每位商标转让申请人推荐京标知识产权:

一、地理优势,专业精良的知识生产团队。京标知识产权总部设在,在商标注册的时代战争中具有很大的优势。数以百万计的知识产权案例,总结出综合技能和专业精细的操作流程,使业务高度完备。

二、诚信经营,优质高标准的服务理念。始终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懂得站在企业的角度,结合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提供专业服务,实现企业自身的成就,谋求共同发展。

三、整合资源,打造多元化的商标交易平台。懂得整合资源,扩充商标数据库,保证资源数据库的充分性,顺应潮流,突出互联网时代,做好各商标交易平台的管理和运营,为更多的商标申请人提供便利。

商标授权许可,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如果没有当初王老吉的商标授权许可,就不会有现在的加多宝了。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通常都是以签订授权许可合同的方式。一个成功的商标授权许可,可以使得双方达到共赢的局面。简单来说商标授权就是商标持有人将商标使用权授权许可给他人使用。那么,商标授权许可分为哪几种形式呢?下面小路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普通许可: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独占许可: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排他许可: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不得将该商标再许可给第三人使用,但许可人自己还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

综上所述三种许可模式,普通许可能够许可给第三方或者更多,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都是不能许可授权给第三方的。实际情况需根据签订授权许可合同内容而定。看完后是不是突然发现商标注册还是很灵活的?不仅可以自己使用,还可以授权许可给他人使用,可以去得到他人授权,更好的打造品牌。是不是看的很心动呢?

作为销售者的被告在应对商标侵权诉讼时往往围绕此方面展开证据的搜集取证。商标注册公司提醒被告的是,如果销售者缺少证明合法取得的有力证据,此方面的举证有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由于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作为销售者的被告在应对商标侵权诉讼时往往围绕此方面展开证据的搜集取证。商标注册公司在这里需要提醒被告的是,如果销售者缺少证明合法取得的有力证据,此方面的举证有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由于销售者为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往往会通过与销售商签署的采购合同,进货单据、发票等证据证明合法取得。在法院能够采信上述证据并认为上述证据足以证明销售者属于合法取得涉案产品的情形下,上述证据对于销售者而言尚且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但是如果法院最终认为上述证据不足以证明销售者构成合法取得涉案产品,从侵犯商标权赔偿核算的角度而言,对于销售者将很不利。我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赔偿,在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基于以上规定,在接下来的排除判决中会结合销售者所提供的进货证据中涉及的进货价格、进货、进货量以及由此产生的销售利润确定销售者因侵权所获得的收益,即上述证据会成为法院判决销售者对商标权人赔偿的重要数额依据。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从举证及诉讼规则的角度而言,销售者如果缺少足够的证据证明合法取得涉案产品,不建议再考虑实施如此胜算不大的举证,以免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导致更大数额的赔偿。

继续申请是对在先非临时申请、指定美国的国际申请、指定美国的国际外观设计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同一主题再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在先申请被授权、放弃或审查程序终止之前的任何时间提出继续申请。继续申请与在先申请具有相同的说明书,但是具有不同的权利要求。继续申请与在先申请必须有至少1名共同的发明人。提出继续申请的目的主要是可以使在先申请中没有获得保护的技术特征在继续申请中得到保护。继续申请享受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即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是在后继续申请的有效美国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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